《世法哲言》(三十八)
在社會上所有做一切事情,要成就一切業績,都必須首先要具備信心、信念、信仰,這是最基礎的條件,具備此條件以後,才能去實施,所以具信是成就一切事業的基礎。同時,具信要信正,如果信心不正,聽信旁言,最後也得失敗。信正就是要斷理準確,確定自己崇信的是否屬於真理,並且鑒於這種道理而具備信心去爭取獲得,那麼,正如哲言中所云,具信方能實之於業,付諸於具體行動、去爭取事業的成功。具信的行為,按照選定的目標前進,遇到任何困難也不退步,最後終能取得信正之中的目的。所以,一切事業的成就都是在於要具信心,如果沒有信心就根本談不上要去做事業,因此具信是基礎,所以其成就才會生機於信正之內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