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世法哲言》(四十五)
《世法哲言》(四十五)
多少知識等力量如是,此論弗入於諦,知識乃識鑒之因,力量為施用之果,識施于用,其生之力得之積量,大海盈以百川之水,故為是積,積而弗施,青禾乾之,農田裂口,知識藏而不用,其力何生,無量之積,故識鑒弗以力量等之。
多少知識等於多少力量這句話,有很多前代名人,在他們的名言裡都是這樣說的,但雲高大師對這個問題,卻有相反的看法。他認為,多少知識等於多少力量,這是絕對的錯誤。因為這種觀點不是真理,不符合客觀實際,知識本身只是一種鑒別事物的因子,知識是實踐的因地,力量是施用的一種果實,所以兩個是截然不同的兩回事,就是說它們是理論與實踐的關係,將知識施用出來成力量,產生的效果才能得之稱為積量,即是積起來的一種力量,那是要產生在用上才能算數。如大海,它雖然能裝一切大江大河、百川的一切水,很大很大,就類於我們的知識一樣,所以稱為積,假使積起來,沒有去具體用,不去施用它,水不能施用,那麼禾苗就要乾枯,農田就要裂口。知識也是如此,我們把知識藏起來不用,那麼哪裡能找到力量的表現呢?又有什麼用呢?所以說積累的知識不能等於力量。無量的積就沒有能量之用,要有量的積才叫有能量之用。簡單一句話就是說,知識積累起來一定要起用,最後收到效果才是力量,所以積累的知識在沒有用之前,不能說它等於力量,因此,大師說知識不能等於力量,這才是絕對真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