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世法哲言》(四十七)

第三世多杰羌佛說《世法哲言》

《世法哲言》(四十七)

 

忌火弗可點,燃則首焚己,人居眾而生,群視理了,妒忌因屬于劣,廣為或反而必責之,故傷首己。

凡是愛嫉妒的人,千萬不要把自身嫉妒的火苗點燃,如果點燃、擴大,首先焚燒的就是自己,什麼原因呢?因為人必須與大群眾相處,所有人都在一起共同生存,大家都會眼睜睜地看到你,都會把你的言語、行為,打印在自己的心目之中,對你有具體的印象。嫉妒這個東西屬於一種醜陋的品德,所以人們往往是不喜歡的,他們是反感的。發現你這個人喜歡嫉妒人的話,就會對你產生逆反的心理,就會責備你乃至於遠離你,所以首先傷到的不是別人,而是你自己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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